当前位置:主页 > 演讲与口才 > 口才运用 > 律师口才 > >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法
来源::未知 | 作者:森林舞会2|app官网游戏* | 本文已影响 人
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运用于法庭辩论,是指公诉人借用支持辩护意见的依据,来证明自己公诉观点是正确的方法,也就是运用辩方所使用的依据,所说明的道理,使其不能自圆其说。采用此技法的前提是辩护方在其辩护观点或辩论发言中出现自相矛盾的地方,且对于辩方自相矛盾之处的断定,要十分准确,不能把是似而非的论题认定为是自相矛盾。在准确断定的基础上,揭露其自相矛盾要果断、明确。当然,如果公诉人的起诉书中或公诉意见、辩论发言中有自相矛盾之处,辩护方也可使用该方法,而使自己处于被动状态,影响公诉效果。所以在法庭辩论中,公诉人使用该辩论技法,一定要有准确的断定和灵活的运用。
- 上一篇:律师如何避免执业风险
- 下一篇:律师如何进行刑事案件辩护
随机阅读
- [律师口才] 律师如何避免执业风险
- [律师口才] 如何练就律师口才
- [律师口才] 法言法语,魂系经纬
- [律师口才] 先发制人法
- [律师口才] 明问秋毫 洞烛先机
- [律师口才] 最大限度地利用终局辩论
- [律师口才] 法庭辩论
- [律师口才] 年轻律师必知:如何运用法
- [律师口才] 律师如何才能打消对手的嚣
- [律师口才] 律师如何运用悬赏计